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新条例—河南砖机设备厂家
南昌,江南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为江西省省会,中国特大城市,具有2200多年城史。城市分五横三纵、总体五环,现建成三环。南昌自古就是一座水城有军山湖、金溪湖、青岚湖、瑶湖等数百个大小湖泊,市区湖泊主要有城外四湖:青山湖、艾溪湖、象湖、黄家湖(含礼步湖、蝶子湖),城内四湖:东湖、西湖、南湖、北湖。城在湖中,湖在城中。
南昌是中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有东方爱丁堡之美誉。东城区的瑶湖新城正在逐渐形成众人所目的东方西雅图。南昌作为国家创新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南昌市为进一步促进节能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制定以下新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节约土地和能源、改善建筑功能,以非粘土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把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应用,表彰和奖励在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
第七条 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研究开发、生产、推广使用的指导和宣传,做好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受理和处理有关举报或者投诉。
第八条 、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和个人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工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和自主创新的技术开发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并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补贴;符合循环经济或者建筑节能要求的,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补贴。
第九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销售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提供该产品认定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条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生产、销售情况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粘土砖生产企业;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占用耕地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区范围内禁止生产粘土砖。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和扶持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或者予以关闭;对转产或者关闭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应当予以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市、县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砖;为修缮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建筑物需要使用的,应当将使用情况报市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备案。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所辖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市人民政府可以适时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的范围。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设计使用或者使用粘土砖。设计单位在设计建设工程时,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设计规程以及本条例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通过审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施工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监理。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为。
第十四条 财政投资、财政投资为主和财政补贴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提倡和鼓励在农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开工手续之前,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向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农村村民使用集体土地建自住房,不需缴纳专项基金。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家和本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内的墙体材料,可以在主体工程墙体粉刷前,持购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原始凭证,向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申请返还专项基金。
第十七条 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返还专项基金的申请之日起,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核验完毕,并在核验完毕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总量返还专项基金。
第十八条 未返还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
(一)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贴息和补助;
(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三)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的补贴;
(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培训;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经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
符合前款第一至第三项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出使用专项基金的申请,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专项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并应当使用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除国家和省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或者减、免、缓征专项基金。
第二十条 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区范围内生产粘土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产的,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未取得营业执照生产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设计使用或者使用粘土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已使用粘土砖的数量处以每块(折标准砖)零点五元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缴纳专项基金开工建设的,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未缴专项基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销售和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未按照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
(二)违反规定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减、免、缓征专项基金,或者侵占、截留、挪用专项基金的;
(三)不按照规定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河南砖机设备厂家建于1985年,专业从事各种新型墙体材料加工设备的研究与开发,目前已形成了以加气混凝土设备、加气砖设备、加气块设备、蒸压砖设备、液压砖机设备、水泥砖机,蒸养砖机,真空砖机,多孔砖机,静压砖机,压块机,等设备制造为主业的企业集团。该砖机厂家自建厂二十多年来立足“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五高”建设方针,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务实、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和“我是杜甫人”的团队精神,把成本领先战略、资源储备战略、人才发展战略、创新发展战略、环境建设战略、品牌优势战略、信息化战略作为杜甫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和管理创新,作为先进砖机设备厂家,杜甫人自觉肩负“引领行业方向、推动绿色发展”的历史使命,以“保障设备质量、提升服务品质”为企业宗旨,通过实施“设备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手段信息化”四化工程,提升了杜甫机械品牌价值,形成了“安全、高效、创新、和谐”杜甫企业核心价值观,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购买新型砖机设备,请认准河南杜甫机械。